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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关工委出台
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

 

516,市关工委向各镇(区)、系统关工委,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(简称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),将为全市关工委系统宣传报道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指出,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苏州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,完善宣传报道工作机制,充分调动各级关工委和广大“五老”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,不断扩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,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,现将市关工委制定出台的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转发给各地,要求贯彻执行。

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、报道内容、阵地建设、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。

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还就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机制、稿件审核,通讯员发稿任务、报道要点、传输方式作了规定。

市关工委在向各镇(区)、系统关工委,印发《宣传报道工作意见》的同时,要求在三个侧重点上做细工作。一是领导重视。市关工委主要领导,抓住由各镇(区)关工委常务副主任、办公室主任出席的工作会议、全市关工委基层干部骨干培训班、相关主题教育现场推进会机遇,传达省、苏州市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会议精神,部署全市关工委系统宣传报道工作,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宣传报道工作力度。二是抓紧对基层关工委通讯员的调整充实工作,保障宣传报道工作常态化。三是组织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,对各地通讯员开展业务辅导,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关工委宣传报道工作水平。

(关工办)

发布时间:2017-06-22 04:15:34